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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

sss001 2个月前 (11-18) 阅读数 18 #财经理财

本文目录一览: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机构简介

1、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核心决策机构,依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积金管理实施决策。其决策目标直接反映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始终以保障缴存人的权益为首要任务。

2、该中心是隶属于娄底市政府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级别为副处级。其设立宗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市民,不以营利为目的。

3、设立的委员会,即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根据《条例》及相关法律,负责我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决策工作,其决策需体现缴存者的意愿,对缴存者负责,并受本章程约束。委员会实行委员制,委员由推选产生并由市政府聘任,需具备相关能力,坚持原则,维护缴存者利益。

4、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娄底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提取科,信贷科,监察稽核科,法制科。下设市直单位、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钢城7个垂直管理部。

5、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多个科室,以高效管理和服务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科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中长期规划,监督计划执行,进行统计分析,调查政策研究,起草法规制度并实施执法检查,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由邓斌辉科长领导。

6、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优化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职能

1、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着多项关键职责。首先,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策略,确保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分配。其次,该中心负责详尽记录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以及使用情况,这包括定期更新和核实相关数据,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2、中心内部结构清晰,设有六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负责日常管理,计划财务科负责资金的规划和监督,归集提取科负责公积金的收缴与提取,信贷科则负责公积金贷款业务,监察稽核科负责监督与审计,法制科则负责法律事务和政策法规的执行。

3、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单位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中心规划的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制定并实施归集和使用计划。详细记录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根据规定和审批权限对公积金提取、转移、封存进行审核。处理职工自住住房贷款申请,负责贷款审批、贷后管理以及贷款明细账的核算。

4、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多个科室,以高效管理和服务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科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中长期规划,监督计划执行,进行统计分析,调查政策研究,起草法规制度并实施执法检查,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由邓斌辉科长领导。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资是属于财政拨款

1、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条例》的规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发放,属于单位财务自主管理的范畴,所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属于财政拨款。

2、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资由娄底市财政局统发,各统发单位工作人员可在娄底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网站查询个人工资资料和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娄底市,湖南省辖地级市。

3、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源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并报湖南省政府批准,于2002年10月10日由原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相关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整合重组而成。该中心是隶属于娄底市政府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级别为副处级。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该中心是隶属于娄底市政府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级别为副处级。其设立宗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市民,不以营利为目的。

简介: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优化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着多项关键职责。首先,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策略,确保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分配。其次,该中心负责详尽记录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以及使用情况,这包括定期更新和核实相关数据,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科室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多个科室,以高效管理和服务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科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中长期规划,监督计划执行,进行统计分析,调查政策研究,起草法规制度并实施执法检查,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由邓斌辉科长领导。

中心内部结构清晰,设有六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负责日常管理,计划财务科负责资金的规划和监督,归集提取科负责公积金的收缴与提取,信贷科则负责公积金贷款业务,监察稽核科负责监督与审计,法制科则负责法律事务和政策法规的执行。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娄底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提取科,信贷科,监察稽核科,法制科。下设市直单位、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钢城7个垂直管理部。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单位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中心规划的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制定并实施归集和使用计划。详细记录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根据规定和审批权限对公积金提取、转移、封存进行审核。处理职工自住住房贷款申请,负责贷款审批、贷后管理以及贷款明细账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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